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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如何处罚?
来源:政策法规处 时间:2011-12-06 [ 大 中 小 ] 浏览次数: [ 打印 ] [ 关闭 ] [ 收藏 ]
1、分类: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
2、违法行为名称: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
3、处罚种类:没收违法购进药品、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;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吊销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、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。
4、执法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八十条。
5、执法主体: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6、执法程序:受理、立案、调查、合议、处罚决定
7、联系单位:无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8、办公地址:无锡市五爱北路29号
9、联系人:药品稽查处
10、联系电话:827241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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